06 · 官网与商务V1.0
网站用户协议
官网访问与表单提交的使用条款
- 文件版本
- V1.0
- 生效日期
- 2026年5月13日
- 适用主体
- 北京鸿润康元医疗科技集团
- 适用渠道
- 官网 PC / H5
- 审核部门
- 法务 / 合规 / 市场
- 更新频率
- 法规或业务变更时更新
协议主体与适用范围
- 网站运营者
- 北京鸿润康元医疗科技集团
- 适用范围
- 本网站(含 PC 站与移动端页面)的浏览、检索、资料下载与各类合作意向表单提交
- 注册 / 联系地址
- 四川省成都市双流区黄甲街道黄龙大道二段280号
- 联系邮箱 / 电话
- zhangyuhr@hrkyhealth.cn / 18500647166
您访问本网站或提交任意表单,即视为已阅读、理解并同意本协议。若不同意,请停止使用本网站的相应功能。
网站内容的性质
- 本网站为集团信息展示与合作沟通门户,不构成医疗广告、诊疗方案、用药建议、投资承诺、要约邀请或法律意见。
- 网站展示的技术能力、产品形态、资质进展、合作模型与经营测算均为阶段性说明或示意工具,可能随业务与法规变化调整,不构成对任何具体结果的承诺或保证。
- 一切诊疗行为均由具备执业资质的中医医生在合规互联网医院内完成。医生辅助软件与采集设备仅提供信息汇总与辅助参考,不替代医生作出诊断、不参与处方决策。
- 网站涉及的疾病、症状、调理方向等描述不能替代面诊。身体不适请前往医疗机构就诊;急危重症请立即拨打当地急救电话。
用户行为规范
- 提交表单时应填写真实、准确、完整的信息,并确保有权提供其中涉及的机构信息与联系方式;不得冒用他人身份或机构名义。
- 不得利用本网站从事违法违规活动,不得发布违法、侵权、虚假或误导性内容。
- 不得以爬取、批量抓取、自动化脚本、压力测试、漏洞探测等方式干扰网站正常运行或获取非公开数据。
- 不得将本网站内容用于虚假宣传、误导性招商或与本集团业务无关的商业用途。
表单信息的处理
合作意向、医生入驻、投资与战略合作、资料下载等表单所提交的信息,仅用于身份与资质核验、意向沟通与合作对接。具体收集范围、处理目的、保存期限与您的权利行使方式,见《表单信息处理说明》。
表单信息不属于互联网诊疗病历信息。若您后续接受诊疗服务,相关个人信息由互联网医院按《隐私政策与个人信息处理规则》单独处理。
知识产权
- 本网站的文字、图片、图表、界面设计、软件代码、商标与标识,除另有说明外,均由本集团或其关联主体享有权利或已获授权使用。
- 未经书面许可,不得复制、镜像、改编、汇编、商用转载或用于训练第三方模型;在注明来源且不歪曲原意的前提下,可作合理引用。
- 网站展示的医师姓名、职称与所在机构均经其本人或机构书面授权,不得二次转载用于其他商业宣传。
第三方链接与服务
本网站可能包含指向第三方网站或服务(如短信验证、统计分析、地图、备案查询)的链接或嵌入。第三方内容由其运营者负责,本集团不对其可用性、准确性与合法性作出担保;您使用第三方服务时应另行阅读其协议与隐私政策。
责任限制
- 本网站按现状提供。因网络故障、系统维护、不可抗力或第三方原因导致的访问中断、数据延迟或信息偏差,本集团在法律允许范围内不承担责任。
- 本集团不对您基于网站信息作出的商业判断承担责任;正式合作以双方签署的书面协议为准。
- 本条不排除或限制依法不得排除或限制的责任,包括人身损害与故意、重大过失责任。
协议变更与服务调整
本集团可根据法规与业务变化更新本协议,并在本页公示版本号与生效日期(当前版本 V1.0,生效日期 2026年5月13日)。涉及您主要权利义务的变更,将以显著方式提示。变更生效后继续使用网站,视为接受更新后的协议。
法律适用与争议解决
本协议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因本协议产生的争议,双方应先友好协商;协商不成的,任一方可向网站运营者注册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 协议与内容问题反馈
- zhangyuhr@hrkyhealth.cn
- 投诉与举报
- 18500647166
Reference
参考依据
-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网络服务提供者的告知义务与格式条款规则。
- [2]《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医疗广告管理办法》:医疗相关信息发布边界。
- [3]《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互联网诊疗监管细则(试行)》:网站信息服务与互联网诊疗边界。
- [4]《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表单信息处理规则见《表单信息处理说明》。
